为积极构建反腐倡廉“三位一体”整体工作格局,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,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,坚持从严治党,坚持为民、务实、清廉,坚持标本兼治,综合治理,惩防并举,注重预防,制定本行为规范。
一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经济工作纪律、群众工作纪律。
二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不阳奉阴违、自行其是。
三、遵守民主集中制,不独断专行,软弱放任。
四、依法行使权力,不滥用权力,玩忽职守。
五、廉洁奉公,忠于职守,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。
六、管好配偶、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,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。不准打着领导旗号和利用职务影响办私事。
七、公道正派用人,不任人唯亲,不营私舞弊,不跑官要官。
八、艰苦奋斗,不奢侈浪费、贪图享受。
九、务实为民,不弄虚作假,与民争利。
十、廉洁自律,克己奉公。不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。
十一、树立正气,狠刹歪风,严禁参与赌博。
十二、不准接受赠送现金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,不给领导干部送钱、送有价证券。
十三、坚决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。不准弄虚作假,欺上瞒下。
十四、严以律已,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、过生日、子女升学、参军、就业、职位晋升、工作调动、迁居、出国(境)考察,逢年过节之机敛财。
十五、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,不设立“小金库”,账外账。
十六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不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。
十七、不以权谋私,坚决制止吃、拿、卡、要、报等不正之风。
十八、严格遵守软环境建设规定,不触碰软环境10条高压线。
十九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,做遵纪守法的模范。
二十、带头执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做执行规章制度的模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