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》(长政公办发〔2017〕21号)要求,我局认真对照《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业性单位中介服务机构》相关内容,对涉及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长春市地震速测速报中心(长春市地震监测台网中心)进行了清理,该事业单位不是中介服务机构,其业务范围中,没有“地震预测预报意见提出、地震安全性评价”等职能,在此次工作中予以清理。
2017年7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