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,根据《关于开展政务服务“一门式、一张网”综合改革专项督察的通知》(长改办发〔2017〕4号)要求,对我局推进政务服务“一门式、一张网”综合改革情况进行全面自查,现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统一纳入全市综合管理平台
“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”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我市“一门式,一张网”综合改革,纳入全市综合管理平台运行,由长春市政务中心1楼综合12窗口统一受理,行政审批“网上申报”与“网上公示公告”由“长春市网上办事大厅”统一受理与发布,我局“抗震安评审批窗口”不再单独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。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至承诺5个工作日,审批要件减少1项,规范审批文书5项,简化了审批程序,规范审批流程,审批全程0收费。
二、全市统一行政服务标准
审批权限部分下放至含双阳区、九台区在内的各县(市),指导各相关部门制定《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书》、《行政审批流程图》、《提交材料范本》、《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申请登记表》与样表、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要求》,统一纳入全市“一门式,一张网”综合改革综合管理平台运行,并通过“一门式、一张网”综合审批服务平台审批全程监管,制定了事中、事后监管制定3项,在长春市人民政府部门责任清单专门网站,长春市地震局“监督制度”栏目中全文向市民公开。
三、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
对涉及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长春市地震速测速报中心(长春市地震监测台网中心)进行了清理,该事业单位不是中介服务机构,其业务范围中,没有“地震预测预报意见提出、地震安全性评价”等职能,在此次工作中予以清理。
我局将继续推进深入优化政务服务“一门式、一张网”综合改革运工作。配合市“一门式、一张网”综合窗口,实施综合窗口、自助服务终端、个人手机同时受理,建立审批档案数据库,实行行政审批全部网上办理,继续优化“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”管理程序,提高“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并联程序”服务质量,为长春新区做好权限全面下放做好后续服务工作。
2017年8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