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是地震烈度,它与震级有什么不同?
答:地震烈度是衡量地震影响和破坏程度的一把“尺子”,简称烈度。烈度与震级不同。震级反映地震本身的大小,只与地震释放的能量多少有关;而烈度则反映的是地震的后果,一次地震后不同地点烈度不同。打个比方,震级好比一盏灯泡的瓦数,烈度好比某一点受光亮照射的程度,它不仅与灯泡的功率有关,而且与距离的远近有关。因此,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,而烈度则各地不同。
一般而言,震中地区烈度最高,随着震中距加大,烈度逐渐减小。例如,1976年唐山地震,震级为7.8级,震中烈度为Ⅺ度;受唐山地震影响,天津市区烈度为Ⅷ度,北京市多数地区烈度为Ⅵ度,再远到石家庄、太原等地烈度就更低了。
我国评定地震烈度的技术标准是什么?
答:我国评定地震烈度的技术标准是《中国地震烈度表(1980)》,它将烈度划分为12度,其评定依据之一是:Ⅰ~Ⅴ度以地面上人的感觉为主;Ⅵ~Ⅹ度以房屋震害为主,人的感觉仅供参考;Ⅺ、Ⅻ度以房屋破坏和地表破坏现象为主。
按这个烈度表的评定标准,一般而言,烈度为Ⅲ~Ⅴ度时人们有感,Ⅵ度以上有破坏,Ⅸ~Ⅹ度破坏严重,Ⅺ度以上为毁灭性破坏。